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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局工作职能

所属部门职责

办 公 室
业 务 科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协会)
计划生育服务站
局 领 导 简 介
 

格  尔  木

一个神秘而古老的地方

一座年轻而优美的城市

一颗通衢四省的明珠

一片正在升腾的热土

 

 格尔木市计划生育局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根据市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定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研究和分析。

  三、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研究。

  四、综合管理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成果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计划生育技术应用和药具发放。

  五、制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六、编制全市计划生育事业费,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几计划生育药具计划。

  七、制定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管理实施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

  九、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和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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