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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城区工行委简介



  
  格尔木市东城区工行委于200189日经青海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青政函[2004]81号),20025月开始组建并运行。工行委下辖两个街道办、一乡一镇(即:黄河路街道办事处、昆仑路街道办事处、大格勒乡、唐古拉山镇)、10个社区居委会和12个村牧委会;机关下设两办、五局、一个中心(即:工委办、行委办、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城管局、农林牧水局、财政局和劳动保障中心)。

城区位于中山路以东、八一路以南地域,规划面积近26平方公里,建成面积约17平方公里。它是格尔木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物流中心,具有管辖面积大、人口密集、驻区单位多等特点。同时,它也是商业最发达、文化氛围最浓厚的中心城区。辖区单位171家(其中:中央直属单位6家,省州单位34家,省属企业13家,市属行政事业单位69家,市属国有企业11家、私营企业28家,驻军部队10家)、小区27个、物业公司15个。辖区总人口24978户,80106人。其中:城区总人口24125户,76862人;城区常住人口18030户,60737人;城区流动人口6095户,16125人;农村牧区总人口853户,3244人(牧业人口322户,1286人;农业人口428户,1738人)。辖区有市委、市政府、人民武装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职能部门;有中国人民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系统;有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加快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工业园区——格尔木昆仑经济开发区;有承载青藏交通运输的交通枢纽——格尔木火车站、汽车站;有支援国防建设、造福青藏人民的格尔木炼油厂;有全国最大的钾肥生产基地——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有保护“美丽的少女”之称的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有长江源头第一镇——唐古拉山镇;有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的中心街道——昆仑路街道;有大型的集贸市场——红伟市场;有海西供电公司等中央、省、州大型企业;还有明珠购物中心、德盛集团等大型民营企业。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工行委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和谐东区、保经济领先”的总目标,强力实施“项目立区、引资活区、服务兴区”三大主体战略,强力打造“经济率先发展、社会安定团结、区域繁荣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东区新形象。同时,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属地管理原则,不断加强对辖区单位的管理与服务,切实发挥中心城区窗口、辐射和带动作用,努力形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辖区单位“联抓、联管、联动、联创、联评、联考”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和谐城区建设。几年来,在全区干部职工和辖区群众的努力下,工行委赢得了各级组织和领导的高度肯定与评价,先后荣获全国、全市等多项荣誉。目前,辖区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文化气息浓厚、社会治安井然、治安状况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成绩和荣誉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在新时期,我们将发扬热爱工作、忘我投入的敬业精神;发扬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发扬脚踏实地、注重实效的务实精神;发扬知难而进、勇于开拓的“攻关”精神;发扬科学严谨、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党建为龙头、组织建设为基础、综合治理为保障、文化建设为推进、城市管理为突破的工作思路,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东区,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东城区“十一五”发展规划思路


  (一)“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真抓实干,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和市场作用。动员辖区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全市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奋斗。
  (二)东城区功能定位
  根据东城区地理位置、商贸布局和驻地单位性质,遵照格尔木市“十一五”规划,功能定位是“一大亮点、三个中心”,即建设成为格尔木市城市功能相对完善,城市管理科学有序、商业贸易相对发达,社会事业相对活跃,驻地单位共驻共建的城市一大集中亮点。同时是格尔木市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现代化城区中心。
  (三)“十一五”战略目标
  1、经济发展。按照格尔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即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8%左右,到2010年力争突破120亿元。地区政府收入和地方一般性预算收入均增长19%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年完成234亿元的主要目标,大力扶持和发展第三产业,实现年均增长14%。繁荣商贸物流市场,开辟税源,地方财税收入年均增长19%左右,固定资产投资5年完成2亿元。
  2、社会进步。社区工作全面快速发展,社区服务普遍提高,社区文化不断繁荣;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市社会保障、综合参保率分别达到95%和9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到201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基本实现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达到25%以上,城市垃圾日产日清,卫生面貌有较大程度改观,创卫工作实现 新突破。
  (五)“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
  1、商贸流通业。按照建设现代物流中心的定位,充分发挥格尔木地处青藏高原腹地、“通衢四省”和连接西藏与内地交通要道等区位、交通条件,围绕青藏铁路建成通车做文章,将商贸及物资流通业作为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依托和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以调整布局、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完善功能、提高辐射力为发展思路,“建设大市场,形成大流通、发展大商贸”,将物资储运、资源开发与对外商贸交流以及满足区域性商贸活动的需要作为着眼点,形成以物流储备、配送中心和连锁经营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商业体系,进一步强化商贸及物资流通业的辐射功能。
按照建立城市综合商业中心,社区综合商业中心,休闲、娱乐、观光、餐饮等消费性特色商业街,商品交易市场等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等功能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的合理布局,提高聚集功能。大力发展非公有制商贸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对国有商贸企业的重组、改制和改造,引导非公有制商贸企业上规模、上水平,提高经济实力。
  2、社区服务业。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扩大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岗位为切入点,重点推进社区服务向实体化、规范化、网络化方向发展,建立起与居民生活水平和社会进步相适应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城市社区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网络。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大力发展社区、家政、养老、健身、文娱、物业管理等以家庭生活为核心的服务业,发展面向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依照属地管理进行社会化服务,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扩大就业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市环卫工作,着重抓好城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废气、医疗垃圾、危险化学品处理,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市民 的环保意识,增强执法力度,确保环境状况有一个明显的改观。
  4、人口。加强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重点做好农牧区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实施部分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构,有效控制人口出生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高度重视人口流动与迁移和出生人口性别比例问题,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对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实行一体化管理。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开展以技术服务为主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5、人力资源开发。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坚持引进人才与开发当地人力资源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全面提高人才素质 ,通过多种手段,全面提高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公务员的整体素质。优化创业环境,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率,靠投入培养人才,靠竞争发现人才,靠机制引进人才、靠政策留住人才,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从战略高度抓紧培养和选拔能够适应时代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格尔木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6、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和谐格尔木。“十一五”期间,继续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把构建和谐社会纳入发展的内涵,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战略的核心问题,努力解决好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在注重效率的同时,更加重视公平问题,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继续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加快发展文化事业,丰富城乡人民文化生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好消除贫困、扩大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公平分配公共服务等突出问题。
  7、劳动就业和城乡居民收入。创造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注重发展社区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增加就业岗位,鼓励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落实财政资金信贷支持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继续加大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建设,健全信息交流和公开发布制度,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开拓省外劳务市场,建立省外发达地区劳务输出联点机构,积极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广开就业门路。建立综合性培训基地,狠抓技能培训,提高城镇失业人员、农牧民等各类求职人员的劳动技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以扶危济困为切入点,维护社会公平,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
  8、社会保障体系。发挥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规,明确和规范政府、企业、个人三者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引导社会保障事业走向良性循环。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程序,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适时调整低保标准,对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分类施保;推进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机制;以建立农村独生子女户养老体系为突破口,构建乡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为基础逐步发展乡村福利事业。加快失业保险扩面和基层征缴工作力度,保证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加快建立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完善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大保险为基础,以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为配套,以社会互助、社会优待、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社会保障网络平台,形成紧密结合的四级网络管理与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9、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加强农村牧区特困人口救助,对已实施救助的特困人口加强定期审核工作,根据财力状况,适时提高救助标准,逐步向建立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过渡;建立各种应急救助制度,及时救助因突发事故或其它原因导致生活发生临时困难的人员;逐步建立专项救助制度,对城市低保对象和参加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农牧民,在享受优惠医疗服务政策的同时,对无力支付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给予适当医疗救助,实行城乡困难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政策,对困难家庭大中专学生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给予资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城乡困难群众法律诉讼费用,保障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城乡困难家庭内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无偿介绍就业岗位,在劳务输出中优先安排特困群众,减免各项就业前培训费用,增强困难群众的自救能力;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建立城乡困难群众住房及水、电、暖等专项救助制度;健全社会互助制度,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款物;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培育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倡导并支持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特困家庭助医、助残、助学、助困等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义工”服务。
  10、家庭建设与妇女儿童权益。重视和谐家庭建设,积极开展家庭培训和表彰先进等工作。保障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权利,广泛开展各种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加妇女、青少年的防治知识。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代表、女委员的比例,加强对年轻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不断改善妇女干部队伍结构。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1、民营经济发展。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扩大民营经济规模。充分调动民资、集中民智、激发民力,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空间,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投向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降低民营企业准入门槛,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以收购、兼并、投资入股或先租后购等方式,参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依法保护民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引导民营经济向科技型、外向型、规模效益型方向发展。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提高担保能力,努力缓解“贷款难”的问题,鼓励民营企业创新组织结构,规范管理,逐步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抓好服务体系建设,组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信息与服务中心,开通服务热线,完善服务职能,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筹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法律援助、技术支持、人才引进、员工培训、市场开拓、对外合作等方面的服务。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至2010年,民营经济在全市经济中的比重超过30%,成为全市经济的重要支柱。
  12、农村牧区改革。适应“工业要反哺农业,城市要带动乡村”的时代要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牧业,发展农村牧区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的要求,改革和完善农村牧区经济体制。坚持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牧民的各项合法权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土地、草牧场使用权流转制度,促进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建立健全 各项配套制度,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保证基层政权稳定;规范土地市场,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经营性用地,建立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立健全失地农牧民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13、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系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逐步实现政府从经济管理者向社会管理者和公共服务提供者转变,把制定公共政策、完善公共服务、强化市场统一、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等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责,努力创建“六型”政府,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努力提高人事工作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人事干部的调研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完善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机制,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公开听议制度,提高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精减财政供养人员。
  14、招商引资。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和制度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逐步建立统一、公平、公开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发展和加强与东中部地区的互补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扩大合作的规模和领域,吸引更多的战略投资者、大型企业集团参与我市的开发和建设。转变招商引资思路,建立项目的资源集约、产出效益和环境效应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引资结构,注重创新招商理念,不断创新招商模式,拓宽招商范围和渠道,重点依托大型骨干企业的改组改造和产业拓展、工业园区建设、资源勘探开发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促进利用外资从注重量的扩大向注重质和量的提高转变,从引进资金为主向引进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并举转变,从一般性的资源开采、产品粗加工项目向资源精深开发、综合利用项目转变;从单一的资源开发项目向资源开发、基础产业、服务业、农牧业项目并进转变。
  15、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利用现有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和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着力加强与周边及东部发达地区的合作,积极参加各类经贸洽谈会、项目推介会和进行考察访问等多种形式,主动争取项目合作和资金、技术、信息、人才方面的交流与支持,全方位吸引国内外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来我市投资兴业,合作发展。加大引进专业高科技人才的力度,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用人制度。根据市场需求和本地区优势,着眼于资源的跨区域整合,加强我市在海西州乃至西部地区经济体系中的分工协作,积极支持企业进行市内外的联合兼并。
  16、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深入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以执政为民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我市的实际,深入开展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培育和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 培育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色、时代特征的城市精神、行业精神和企业精神。弘扬柴达木精神,继续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抓好诚信教育,把“共铸诚信”活动作为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认真结合我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经验,努力推动、创新和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始终,把服务群众与引导群众更好的结合起来,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鼓励尊老爱幼,扶贫济困,勤俭节约的精神。
  17、政治文明建设。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力维护政治社会稳定,同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真正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集思广益,并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通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人大、政协、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确保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福利。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和公开办事程序,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基层政权机关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和社区民主建设。
  1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打造平安格尔木。进一步抓好专项治理工作,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开竞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切实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发挥基层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五、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而奋斗
  第十一个五年计划是我区在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实现 建设小康社会时期而制定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纲领。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将使我们在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总任务的道路上得到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胜利。因此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努力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