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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务公开  强化便民服务

             ——市东城区办事大厅落成并正式启用

为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打造廉洁高效、透明服务型机关。日前,市东城区自筹资金建造的面积达80平方米的办事大厅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和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公示制度,基本达到了“一站式”服务和“一门式”办公的要求。

该办事大厅服务的宗旨是:“公正、透明、便民、高效”。大厅设有计划生育、婚姻登记、劳动保障、综合治理、民政、科教文化等6个面向群众公开办事服务窗口,大厅工作人员共有7名。其主要业务包括劳动保障和就业咨询、低保申报和咨询、计划生育服务、婚姻登记等。

该办事大厅已成为东城区政务公开的一个窗口,发挥着密切联系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办事大厅的正式启用,标志着东城区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效能和“服务型”政府的实践和探索上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同时,东城区严格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实施岗位公示,制定有力措施,加强人员管理,加强工作监督,简化办事程序,强化便民服务,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为增强东城区办事透明度提供有力保障。

                 格东发(2007)146号

                东城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委、办事处,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格政公[200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全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因此,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委、办事处及工行委各部门处于社会的公开监督之下,以便于不断提高工行委科学决策水平,转变工作职能,建设廉洁、务实、高效机关,实现“和谐城区”、“平安城区”的建设目标。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8月15日至8月27日)
    1、自查单位和自查内容: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委、办事处及工行委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扎扎实实地搞好政务公开,确保取得实效。要按照省、州、市有关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以及《格尔木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近年来政务公开(同时就党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村(社区)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和全面总结,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合实际的办法和措施,以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要将自查情况及总结于8月27日报工委办、行委办。
    2、自查阶段工作责任人
    乡(镇)责任人:李俊业 张先林 周方胜 才仁闹吾
    街道责任人:陈 旭 胡明友
    工行委各部门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二)督导检查阶段(8月28日至8月31日)
    1、纪工委职责:(责任人:刘浩)
   认真做好各单位、各部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有关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公开工作落实。
    2、两办职责:(责任人:李耀春 许世国)
   认真对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的有关事项,对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村(社区)务公开和工行委各部门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做好督促各单位的整改工作;认真对各乡(镇)、街道及工行委各部门政务公开目录进行检查;认真对区门户网站建设、运行、管理、上传、更新、改版等进行督导、检查和协调。
   3、社发局职责:(责任人:余映新)
   认真对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的有关事项,对各街道政务公开制度、网上公开、网上办事、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和惠民政策、办事指南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街道、社区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政务工作情况,通过公示、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本单位有关会议情况和行政决策过程、结果进行检查;对社区居务公开所涉及事项(包括城镇医疗保险等)进行全面检查。
   4、农林牧水局职责:(责任人:张效文)
   认真对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的有关事项,对各乡(镇)政务公开制度和网上公开、网上办事、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和惠民政策、办事指南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乡(镇)、村牧委会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政务工作情况,通过公示、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本单位有关会议情况和行政决策过程、结果进行检查;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审批等具体事项的事前公告、公示和事中操作过程以及最终结果进行检查;对村务公开所涉及事项进行全面检查。
   5、劳动保障中心职责:(责任人:青排)
   认真检查各乡(镇)、街道及社区农村低保、就业、城市低保等方面工作及制度进行检查。
   6、经济发展局职责:(责任人:柴继安)
   认真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计划、重要项目安排、绿化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单位评选等公开、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7、财政局职责:(责任人:杨雪葵)
   认真对乡(镇)、街道财务公开(财政预算、财政支出、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落实财务制度和监督方面进行检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1、工行委各部门及有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两办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区两办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工行委各部门要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区工行委办公室。
   (四)总结阶段(10月8日至10月9日)
   各乡(镇)、街道及工行委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积极参与全市举办的网站(网页)评比活动,以推进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于10月9日将工作总结报工行委办公室。
   三、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及工行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精心组织安排,认真做好阶段工作,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2、要及时报送阶段总结、公开资料,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切实通过报纸、新闻媒介宣传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3、要切实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长效机制,实行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东城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二○○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