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法人 |
赵锡玲 |
| 主管单位 |
格尔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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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979-8411103 |
| 咨询电话 |
0979-84144836 |
| 邮政编码 |
8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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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格尔木市柴达木路44号(格尔木市农业银行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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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业务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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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报销工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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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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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科 |
| 财务科 |
| 人员组成 |
工作人员9人,科级领导1人,业务人员3人,财务人员3人,计算机操作人员2人,大专学历9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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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程序
1、职工因病情需要转到市外就医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签署转外就医审批表一式两份,由主治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外就医理由;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医院医保办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单位同意后报市医疗保事业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转诊。
2、因病情危急。来不及按转外就医规定办理手续的,须于就医7天内补办。
异地安置人员在其定点医院无法诊治,需转外治疗时,由其定点医院中级别最高的医院出具转院证明,方可转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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