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西城区工行委->部门信息
西城区城管中队

 

 

西城区城管中队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忠于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二、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法,又明执法。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可职业道德。
  四、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一敬礼、二亮证、三宣讲、四指出违法事实,五实施处罚的程序进行。
  五、执勤时做到“三理”(纠正违章有理、宣传教育讲理、处罚尺度合理),“四不准”(不准打人,不准骂人、不准搜身、不准体罚)
  六、严格遵守着装规定,举止大方,仪表端庄。
           西城区城管中队规章制度
  1、要文明执法,态度和蔼,以理服人
  2、要实事求是,科学执法,讲究方法
  3、要宅诚老实,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4、要团结友爱,坚持原则,风纪严整
  做到:
  不以权代法,有以言代法
  不以权谋私,不吃请受贿
  不徇私舞弊,不挪用公款
  不违法乱纪,不有损声誉  

           西城区城管中队工作细则
  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号令)》等法律法规,根据《格尔木石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当事人在法定处罚限度内实行从重处罚。
  一、有如下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元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的;
  (二)、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三)、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包装物等弃物的;
  (四)、不在规定的停放点停放非机动车辆的。
  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元罚款。
  (一)在街道、绿地河道乱倒垃圾、污水、粪便及其他污物的;
  (二)在街道、绿地、广场焚烧垃圾、枝叶、纸钱及其他杂物的;
  (三)占道进行牲畜交易、屠宰的;
  (四)在主要街道流动兜售商品的;
  (五)在市区道路、广场上清洗机动车辆的;
  (六)管理不当致使禽畜粪便污染公共环境卫生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罚款
  (一)、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
  (二)、未经批准擅自张挂、张贴、散发宣传品的;
  (三)、沿街经营户门前随意摆放广告牌匾的门韵吊挂衣物、堆放物品的;
  (四)、在市区街道及公共场地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建物或其他没施的;
  (五)、擅自在街道摆摊设点、从事店外生产、经营活动的。

 

版权所有:格尔木市西城区工行委
通讯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 柴达木西路众信巷2号  邮编:816000  电话:0979-7213777
技术支持:格尔木市政府信息网管中心